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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縣部分廢棄物處理業務權限委託裕山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
刊登日期:2020/4/8
發文日期:2020/4/1
發文字號:府環廢二字第1093603853號
主旨:本縣部分廢棄物處理業務權限委託裕山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6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6條。一、委託期間:109年3月14日起至110年3月13日止(預估)。
二、委託事項:委託裕山公司協助本局辦理「109年雲林縣設置移動式垃圾分選場計畫」設置處理規模達150噸/日以上移動式垃圾分選設備,處理本縣一般廢棄物及產製RDF。
三、有關配合事項如有疑義者,請逕洽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(05-5526304)。